建养猪场要向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再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需要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建养猪场需要哪些审批

一、建养猪场需要哪些审批

1、建养猪场首先要向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好养殖用地的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的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土地,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后,向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中途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3、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必须得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是由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4、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要向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5、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7、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二、猪场如何布局

1、在建造猪场时,尽量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等功能区要科学布置,一般种公猪6-7平方米/头;育肥1-1.5平方米/头;空怀母猪、妊娠母猪2-2.5平方米/头;分娩母猪4-4.5平方米/头,母猪舍、公猪舍、育肥猪舍模式都有各自的具体要求,不能都建一个样,如母猪舍需设护子间,而其他猪舍就不需要。公猪舍墙壁需坚固些,围墙需高些等,一般情况下,10000头规模的现代猪场的建筑总占地面积需要1.2-1.3万平方米。

2、畜禽舍的长轴朝向以南北向为宜,相邻两猪舍纵墙间距一般为7-9米,端墙间距不少于10米,中间可种植果树、林木夏季遮荫。道路实行净、污分道,互不交叉,出、入口分开。实行干清分离、雨污分离。养猪场生产区四周设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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